建行回应转账备注“狗狗币”被冻卡(狗狗币被建行冻结了是真的还是假的)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了一则因转账备注“狗狗币”被建行止付冻卡的新闻。
起因是一名网友通过建设银行向丈夫转账250 元零花钱时备注了“本周狗狗币”。
本质上就是小两口的俏皮话。却被银行风控系统判定触发虚拟货币管控,账户被设为不收不付状态并接受核查。
上个月,十三部委联合会议召开后,我在解读虚拟货币政策监管和行业未来的文章里以及在和会员群的朋友私域直播过程中都强调过这个观点。
提醒过大家一定注意规避入金的风险。
但是很多朋友依然保持怀疑态度,因为很多人对于虚拟货币的出入金的认知还只停留在出金端要避免收到赃款的阶段。
换句话说,很多人认为入金既不会冻卡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进行冻卡
老韭菜更认为既然没有禁止虚拟货币,就不应该限制虚拟货币的入金。
但其实银行作出冻卡、止付等行为不是没有法律依据,只是很多人根本不研究政策法规,更不可能不知道出处。
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9.24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很清楚: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
这时候一定会有人跳出来说,9.24公告并不是法律,无权作为限制我支付、转账的依据?
这种认知是错的。
第一,9.24是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网信办等6个部门联合发文,虽然不是法律但它是法规,依然对于银行有约束力。
第二,9.24公告明确规定了不得为虚拟货币资金划转提供服务。银行发现任何虚拟货币出入金行为自然可以拒绝提供任何服务,包括冻卡、支付、调查,这就是在履行9.24公告第九条规定的义务。
看到这里的朋友大概能理解,为什么银行发现你存在虚拟货币出入金行为,可以限制你的存取服务。
因为要打击虚拟货币和稳定币,一定要打击源头,但这个源头不是泰达、不是中本聪。
在村内,出入金的通道和入口就是源头。
出现了这个案例,我更加相信未来不仅银行会进行出入金的限制,所有第三方支付工具都会出现类似情形。
得出这个结论并不难,11月28日,十三部委联合打击虚拟货币的专项会议召开,强调依然要延续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依然要打击虚拟货币。
12月5日,七协会表态,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
会议虽然不是立法,但是如果你能透过会议内容,看到虚拟货币不能被合法化的未来以及从技术上无法管制和从客观上一定要管制的矛盾,你就一定得出上面的结论。
狗币案件或许只是个案,但我们可以看到未来行业监管边界已经非常清晰,监管的重点也早就确定。
对于具体政策和行业未来的解读,可以阅读这篇文章,不夸张的说,这篇文章应该是每个圈内人士的必修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