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虚拟币被揭露为骗局
故事主角,林某。有一天,他的“朋友”臧某带着一个金光闪闪的项目走来了——“悦目AI无人直播”。
听听这名字,AI!无人!直播!每一个词都精准踩中想“躺赚”的老铁们的心巴。臧某描绘的美好画面大概是:AI帮你24小时叭叭直播,钞票(哦不,是虚拟币)像自来水一样哗哗流进你口袋,提现!财务自由!未来已来!
林某心动了。2024年10月,臧某又说:“哥,项目只差临门一脚,用虚拟币升级一下级别,就差6000块,你支援一下,完了收益大大滴!”
林某手指一动,6000元真金白银,秒到臧某账户。
后来呢?后来的剧情,老铁们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林某要钱,臧某两手一摊:“还了啊!我用虚拟币还你了!看不见?那是你钱包的问题!”
两人就此“友尽”。林某一气之下,把“好友”告上法庭,要求还6000块本金加利息,还得赔他诉讼费、法律服务费。
臧某在法庭上淡定反驳:这哪是借?这明明是他委托我投资买币!
法院判决: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
吉林省安图县法院的法官们,用一纸判决,给所有做着“虚拟币暴富梦”的韭菜们,浇了一桶透心凉的冰水,不,是液氮。
法院是这么说的:
你俩这不是借贷,是投资! 查了转账记录,这6000元就是林某让臧某去买虚拟币的,所谓“借款”不成立。
虚拟币投资?法律不认! 法官搬出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这把尚方宝剑,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能流通,相关投资交易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行为无效,风险自担! 投资虚拟币这种东东,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造成的损失?您自个儿兜着!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林某全部诉讼请求。
翻译一下就是:你这钱,法律上,白给了。
来来来,我给各位拆解一下,林某这份“韭菜大礼包”里,都包含了哪些经典作死成分:
1. 轻信“杀熟”,友情为骗术镀金。
“朋友介绍”是诈骗界永不过时的通行证。总觉得朋友不会坑自己,却忘了在暴利面前,有些人的人性比纸还薄。臧某这波操作,堪称“用你的钱,圆我的梦,最后还能用虚拟币怼你脸”,老赖看了都直呼内行。
2. 迷信“高科”,智商税交得虔诚。
“AI+直播+虚拟币”,这三位一体buff叠满,堪称新时代诈骗公式。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就是旧酒装新瓶,核心就一句话:用你听不懂的概念,掏你兜里看得见的钱。 啥无人直播能赚大钱?真有这技术,人家早自己偷偷摸摸用了,轮得到满世界拉你入伙?
3. 认知掉线,分不清货币和“摸你币”。
都2026年了,还有人觉得虚拟币是受法律保护的“钱”吗?法院判决书里说得明明白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你投资它,就像投资了一串可以无限复制的电子表情包,除了你自己觉得值钱,在真正的法律和经济系统里,它啥也不是。用人民币换空气币,这波是实实在在的“财产蒸发术”。
4. 维权走错门,告到南墙才死心。
林某最后还想用“民间借贷”的理由把钱要回来,这思路就错了。在法官眼里,你们这整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场不被法律认可的、无效的闹剧。你为闹剧花的门票钱,还想找法院报销?法院只能送你两个字:驳回。
记住我神恩的八字真言:不碰、不信、不转、不留念。
凡是宣传“高收益、稳赚不赔”还带区块链、虚拟币、元宇宙等科幻字眼的项目,99.99%是骗局。 剩下0.01%的可能是内幕交易、非法集资,离坐牢也不远了。
任何让你用人民币购买虚拟币进行“投资”或“升级”的,都是诈骗。 你的钱会变成对方口袋里的房和车,而你的账户里,只会多一堆毫无价值的数字代码。
法律是底线,也是护身符。 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千万别碰。碰了,就像本案的林某一样,法律不但不保护你,还会认定你“活该”。“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风险需自担!”
